《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3-07-10

住建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首先,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建立城市体检机制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由城市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并各相关部门参与,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以问题导向,细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目标导向,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以结果导向,将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整合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

其次,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的统筹作用。根据城市体检结果,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并明确项目实施计划。统筹推进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街区和建筑保护传承、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

第三,加强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和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提出城市更新地块建设改造的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设计方案,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统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与质量安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优化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治理水平。

第四,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公众参与,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存量资源的统筹利用,鼓励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探索更为灵活的存量用地利用方式和支持政策,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城市更新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提供合理信贷支持,创新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完善居民出资分担机制,拓宽城市更新的资金来源。建立政府、企业、产权人和群众等多主体参与机制,鼓励企业依法合规地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探索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实现公众参与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鼓励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城市更新制度机制,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或修订地方标准规范。

最后,明确城市更新的底线要求。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迁移、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和老建筑。同时,也要防止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具有乡土特色的现有老树,不填挖山体湖泊,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大城镇危旧房屋改造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力度,确保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