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的小知识

2023-05-23

小区配套建设的车位开发企业“只售不租”怎么办?

对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未售车位,按物尽其用的原则,业主要求租赁停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如发生此种情况,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小区车位只能出售给本小区业主吗?对外出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在满足业主优先购买的前提下可对外出售。可对外出售的车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小区楼盘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已售住房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二是从最后一个楼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超过3年未销售完毕且租赁期满半年以上的小区车位;三是经公示1个月在优先销售给本小区业主后仍有剩余车位。

小区住宅配套车位不够时,可以自行划定车位吗?

可以,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二是不影响小区消防功能和业主通行安全;三是临时车位可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施划;四是施划车位应邀请公安消防及规划部门现场指导。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修建的车位,归谁所有,收益归谁?

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吗?

无政府指导价。车位租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明码标价制度,由开发企业应根据建设成本以及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确定车位租售价格,并在售楼部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价目表。